到目前为止,攸县共有3.8万人享受特困临时生活补贴,共需资金487.7万元。
为了应对物价上涨给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根据省、市民政部门有关要求,县民政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摸排,对2010年11月在册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进行了全面造册,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并确定了具体补贴标准,即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每人共发放100元,并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五保供养金进行提标,提标后的五保供养金达到了每人每年1700元;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对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发放临时补贴,每人共发放60元;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对城镇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临时补贴,每人共发放80元。
同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对11月底在册的城镇低保对象增发一个月的城镇低保金作为一次性生活补贴,以此保障城镇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县民政局
编:王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