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0-18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委办公室转发<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芦办发[2010]28号)精神,并根据《芦淞区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推进计划》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我局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 “富民强区,科学跨越”为战略目标,打好“三大战役”、做强“三大主业”、推进“三大工程”,改革创新,务求实效,深入推进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和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别是有高素质的党组织带头人。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较强,工作作风扎实,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内基层民主稳步推进,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服务“三大战役”、“三大主业”、“三大工程”,等中心工作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得益彰。五是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群众拥护,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部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带头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群众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三、活动载体
在局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打造坚强堡垒、树立先锋形象、推进科学跨越”主题活动。主题活动突出“五比五看双满意”,即:比创新看科学发展、比实干看工作业绩、比学习看能力素质、比服务看惠民实效、比形象看群众口碑,争创人民群众满意党组织、争创群众满意好党员。局党支部以“服务中心、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推进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培育务实型党员干部”为载体,把争先创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讲品行、做表率”活动结合起来,与“四治”作风整顿结合起来,通过“五比五看双满意”,激励全体党员在主攻“三大战役”、做强“三大主业”、推进“三大工程”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四、工作安排
(一)5月下旬,做好发动工作。
1、制定国资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2、成立国资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人员,开展工作。
3、传达全区创先争优会议精神,进行全局思想动员。
(二)6月,开展公开承诺,接受领导点评。
按照“重学习、重实干、重服务、重品行”的要求,局党支部和全体党员承诺开展创先争先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打算。
1、审核、公布承诺。局党支部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单位重点工作,承诺主要工作年度目标;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承诺服务措施、时限、标准和为民办好的实事;围绕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承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党员要在调研走访的基础上,结合个人岗位和自身实际,承诺年度内学习的主要内容、工作的主要目标、为民服务的主要事项,并承诺坚定信念,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法律法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解决人民群众“三最”问题和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政绩观、权力观等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作出的承诺要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注重结合职责任务与岗位实际,注重为民办实事。
2、党组织下基层调研,进一步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思路、建议。
3、积极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4、汇报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和联点领导、党员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对进一步搞好活动提出设想和建议。
5、接受点评。接受上级党组织负责人以及联点领导对我局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总结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
6、整改表态。在上级领导点评后,局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代表根据点评内容做整改表态发言。
根据点评结果和活动实绩,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上报局优秀共产党员典型。
(三)7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比学赶超”活动。
1、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
2、号召党员对照本区、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比学、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激发全体党员的创优激情。
3、结合区联建帮扶活动,开展党员联系活动,与对口联系社区、企业和学校共建学习型基层党组织,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积极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4、对联系人才、社会知名人士和建房户、困难户上门进行走访,了解生活工作情况,尽可能的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四)9月,通报情况。
1、通报活动情况。召开机关党支部会议,向全体党员群众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党员写出书面活动小结,向党支部报告活动情况,并设专栏张贴。
2、组织开展评议。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评议活动。参加上级党组织采取的召开评议会、随机电话访问、发放调查问卷或设立评议网站等方式开展的评议活动。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和设立评议投票箱,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
3、公布评议结果。对群众评议基层党组织的结果,通过当场宣布、公示栏张贴等途径予以公布;对群众评议党员的结果,召开党员会议予以公布。
4、进行整改提升。针对在群众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局党支部和党员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积极进行提升整改。
(五)十月,接受上级党组织第二次全面巡查指导。
(六)十一月,开展践诺自查活动。
党支部和党员对照自己作出的承诺,查进度、查差距、查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年底承诺全面兑现。
(七)十二月,进行年度考核总结。
1、根据承诺兑现情况,接受领导第三次点评。
2、接受上级党组织对这次活动的考核。
3、组织全年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情况的测评考核。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办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根据区委要求,成立株洲市芦淞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殷凯旋任组长,组织委员周伟明、宣传委员张成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掌握全局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或指导性意见,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区委要求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联络工作。由周伟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漾同志为成员。
二〇一〇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