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0-20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司法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三大战役”等经济社会建设,根据区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深化职业道德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及队伍建设实际,现就活动开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执法能力
1、以大讨论活动为平台,助推执法理念优化。司法行政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重点,围绕“调解也是执法”、“怎么样做到案结事了”、“文明执法、平和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执法办案如何做到法律效果、司法行政效果、社会效果三者有机统一”等五个专题开展讨论活动,查办和梳理司法行政观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司法行政各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打击与保护的关系,确立实体与程序并重、质量与效率并重等执法理念,真正把调解调处机制、案结事了与化解矛盾的要求贯穿于每个执法环节。重点开展撰写讨论心得体会文章评选活动,大讨论活动要在四月底前完成,每个单位要有讨论记录,并推荐3-5篇讨论体会文章到区司法局进行评比。
2、以职业道德标兵评选为契机,深化职业道德教育。司法行政要以本部门开展的“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开展为载体,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职业素养道德品质教育,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干警的责任意识,促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自觉恪守“政治忠诚、崇尚法治、司法为民、公正廉明”的职业道德和“服从命令、顽强拼搏、实干奉献、捍卫荣誉”的职业道德,以高度的职业素养取信于党和人民。
3、以“大练兵”活动为载体,开展知识技能培训。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要以实战、使用、实效为出发点。各单位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安排继续下大力气抓好业务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以新型职能为重点,进一步把司法行政培训工作推向深入。要广泛开展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大练兵”活动,突出实践特色,举行“以案析理”、学术论坛等理论研讨会,举办文书制作、业务辩论、案件评选等竞赛实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要把司法行政标兵,办案能手请上讲台,发挥岗位“尖兵”效应,引导司法行政人员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同时,要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这一平台,广泛采取案例教学、远程教育、在线学习等模式,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工作体系。
二、健全长效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1、细化监管制度,规范岗位行为。各单位要依托执法监管平台,对每一个执法岗位,执法环节实行精细化管理,确保干警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各个司法行政环节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要实行重点管理,制定统一、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执法工作制度;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日常工作细则,细化工作规范,确保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处事能力,正确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矛盾。
2、完善执法考评,提升执法质量。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调整执法程序的考评内容,把调解结案率、案结事了和群众认可度等最能反映执法效果的指标纳入执法考评机制,除了年终一次性考核,还要逐步强化日常考评。要建立执法考评问题整改机制,及时对个案中发现的问题逐案加以纠正,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下发“执法建议书”限期整改,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发执法指导性文件,堵塞执法漏洞。
3、推进执法公开制度,增强执法公信力。要进一步拓展执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最大限度地扩大、落实司法行政业务公开范围,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外。要实行高层次的司法行政透明,把那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作为深化执法公开的重点;对群众意见比较多及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探索建立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于群体性事件,更要坚持公开透明,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
4、落实过错追究制度,预防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对执法过错责任者的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对一些严重的执法过错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能停留在口头上的通报批评,执法监督部门要协同政工、纪检部门通过党纪渠道对过错人实行责任追究。对通过明察暗访、来信来访、领导批办、舆论监督、网络举报等读经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件和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该依法追究责任的,决不护短,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拓展监督渠道,促进公正司法
1、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开展执法专项评查活动,区局主要采取年底集中和日常抽查相结合,以日常抽查为主的方法,实行一案一评、一事一评,评议结果将向责任干警反馈,并装入执法档案。
2、开展执法专项整改。当前,部分干警的执法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执法水平不高,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办案方法机械,不讲化解矛盾,不讲社会效果,不讲案结事了,对此,各单位必须认真梳理合适,对突出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不公平。
3、实行重点案件通报。将群众来信来访依旧规定交各有关部门及时办理或组织专人处理、相关办理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适时通报。同时,实行重点案件通报制度,对涉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外商投资、但是人多次提出申请或上访、被社会各方面所关注、矛盾容易激化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督办等重点案件实行通报,对部分容易激化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督办等重点案件实行通报,对部分重要案件交办情况开展跟踪督办、检查,并酌情向社会进行公布。凡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交办事件办理不力,造成“由信转访”或“案结事不了”的,将引入责任倒查机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并纳入执法考核范围。
4、引入网络监督管理。政法各部门要逐步探索实施信息化办案,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以信息化手段实现执法工作的科学化、正规化,全面提升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
四、加强日常管理,激发队伍活力
1、建立干部巡视制度,强化日常考察。为加强对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廉政等方面的情况的巡视考察和日常明察暗访,建立领导干部信息台账,为调整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2、完善干部交流制度,盘活队伍资源。为进一步优化政法干部队伍结构,激励保护政法干部,防止岗位惰性,减少司法腐败,从今年起,要进一步完善和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通过激励性交流、培养性交流、任期性交流和其他交流方式,进一步激发司法行政队伍活力。
3、严格纪律约束制度,加强廉政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的纪律作风和廉政教育,筑牢政法队伍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和政法各部门各条禁令纪律规定,强化纪律约束“高压线”,对触碰“高压线”的人员,一律先停职、再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要全力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切实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政法队伍建设全过程,解除政法干警的后顾之忧,强化执业安全保障。
五、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区司法局决定成立“深化职业道德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张蓉为组长,李汉连同志为副组长,成员为各股室主任、司法所长、法律服务所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室,汤雅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工作的协调、督促指导、信息收集、情况综合等日常工作。
2、加强督查指导。要将此项活动纳入各政法机关年度的重点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区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开展检查讲评,及时掌握活动开展的进度,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此项活动在全局平衡顺利推进。区委政法委要加强对本系统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协调,及时督促检查,注意及时发现、总结、推介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向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3、加强舆论引导。要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合力,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三大战役”的新措施、新成效。要大力宣传广大政法干警忠诚奉献、亲民爱民、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先进模范任务和典型事迹。宣传工作的成效,要落实到报纸版面、电视荧屏、广播频率、期刊版面、网站网页上;体会到巡回报告会、专题讲座、模范任务颁奖典礼中;显示到墙报、板报、宣传栏和户外广告屏上。
株洲市芦淞区司法局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