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科兴公司超标排污被责令停产、罚款8万元

时间:2010-10-13 00:00:00    来源: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截图

 近日,株洲市环保局向醴陵市科兴实业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对该企业水污染处理设施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处8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该公司始建于2005年,第二年投入生产。由于污染治理不到位,在市环保局和醴陵市环保局的督促下,该公司于2008年6月3日开始实行全面停产整治。然而,今年7月20日,该公司在整治仍未完成、未通过环保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恢复生产,所排废水中多种污染物严重超标,被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在8月17日现场检查中发现。市环保局于8月27日立案,经过下达事先告知和听证告知等程序,最终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据悉,被罚单位已表示将立即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