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建立环保审批联动机制

时间:2010-10-27 00:00:00    来源: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截图

 

 近日,炎陵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明确建立统一协调的环保审批联动工作机制。监察部门将环保联动工作机制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监察对象,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纪案件;环保局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措施,严把环保准入关;发改、工商、国土资源、建设、水电、金融等部门联合把好环保审批关,对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不予审批或行政许可;乡镇及时向环保部门反馈项目建设信息,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整治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环保联动机制的建立,为有效控制和及时查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不落实环保“三同时”审批等违法行为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