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可能让利于民——和谐拆迁的云龙模式

时间:2010-08-06 00:00:00    来源: 株洲市云龙示范区     来源截图

   拆除违法建筑一直被称为城建“一号难题”。由于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过程和百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极易成为矛盾的爆发点,城管执法部门的工作也难以得到普遍理解。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作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建设五大示范区之一,云龙示范区摸索出一套“以源头治理为出发点,以最大可能让利于民为落脚点”为核心的工作理念。“大拆违”取得阶段性成果。数据表明,历时年余,该示范区拆除违法建设近8万余平方米,控违达22万平方米,特别是在零补偿条件下,实现违法建设零复工、零增长,创造了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奇迹”。

 

控违拆违:综合执法机构先行

近年,我市尤其是云龙示范区,存在不少“专业”操控违法建筑的建筑公司,人们将其称为“游击队”。“这些建筑公司提供从建材到施工的一条龙服务,房屋建成后与房主利益分成,一夜之间即可盖起一栋小楼,这些建筑的砖缝都是用黄泥糊的,车一过就摇摇晃晃。

 

从事违法违章建筑的公司为何能够存在?据介绍,这是云龙示范区独特的地理位置所决定。云龙示范区位于长株潭的结合部。面对一片正待开发的大地,一些人抢搭抢建,以期获得更多的经济补偿。

 

违法建设是城市的“毒瘤”,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增加土地开发成本和建设成本。严峻的现实要求云龙示范区高度重视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副市长、云龙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蔡溪经过调研,在管委会工作人员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即在区内成立综合执法局,优先组建专门队伍,制定了 《关于规范村民建房的通告》等系列控违拆违文件。

 

与此同时,云龙示范区组织执法人员全天候巡查,构建信息上报快速通道,掀起制违拆违的热潮,确保在建违法建筑复工为零,新增违法建筑为零。

 

为避免违法建筑反弹,云龙示范区实施了乡镇办事处班子成员包责到村、社区,执法队员包干进村、社区,并与示范区管委会签订责任书,注重源头治理;制定乡镇办事处和村组制违拆违工作纪事,建立考核奖惩办法,鼓励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坚持拆管并重、拆治并重,把拆违还地、拆违治脏、拆违增绿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拆一片、清一片、管一片。

 

“拆违和拆迁不同。拆迁针对的是合法主体,而拆违针对的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规划手续的非法主体。”云龙示范区行政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解释, “按照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无权得到补偿,且当事人有义务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

 

制违拆违:要碰硬,不硬碰

8月2日上午8时,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门外,云龙示范区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以及百余公安巡特警开始集结。

 

如此庞大的阵势,为的是一个准备已久的拆违行动。这不仅云龙示范区今年拆除违法面积最大,同时也是出动执法队员、警力、物力、装备最多的一次,共有近500人参与行动。

 

最大可能让利于民——和谐拆迁的云龙模式

 

此次被强拆的是该区大丰村上付家冲组的9处违法建筑,地处职教城规划范围内,均为“无报建、无审批、无证”的三无私建房屋,面积达5347平方米。该村言姓村民,竟有1435.42平方米。

 

据了解,这些建筑大多是近日突击搭建,示范区及当地学林办事处曾派员做工作,动员其自行拆除。攻心之下,5家被说服,仍有4家违法建筑主人 “死咬不松口”。

 

“此风不可长!”云龙示范区管委会依照相关程序,决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行政强制拆除。以保障职教城的建设进度,减轻其负面影响。

 

邪不压正,法不容情。10时45分,9栋违法建筑变成一片废墟。

 

最大可能让利于民——和谐拆迁的云龙模式

 

一组数据显示:从5月8日云龙示范区综合执法局成立至今,该区先后组织强拆行动200余次,拆除违法建设789处,面积达近8万余平方米,节约行政成本数千万元。

 

云龙示范区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认为,成绩的取得,首先就是机构的完善和程序的保障,其次就是执法队员的付出。该负责人认为,“绝大多数当事人都能通情达理,予以自拆,其余到期未能自拆的,我们在强制拆除的过程中请公安及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对其合法财产予以公证,并进行财产保全,在强拆过程中全程拍摄录像备查。”

 

此外,在日常工作中,该局三个执法中队均分组进行巡查,实行24小时巡查制度,形成“人人有事、事事有人”的巡查机制,确保时间、空间不缺位,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之风。

 

化解矛盾:以最大可能让利于民

“解决失地农民就业方面有哪些措施?”“安置房价格有哪些实惠?”如何真正的让群众了解拆迁工作,让广大农民从传统的、单一的农耕生产中 “洗脚上岸”后,能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广的创收渠道,云龙示范区管委会为此出台了系列相关优惠政策。

 

拆迁户房屋拆除后,示范区在专门区域划定村民集中建房点,完善道路、路灯、下水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使建房点形成规模经营。年初,管委会还出台 《村庄建设竞赛方案》,对村庄建设进行补贴,对于建设快的村庄给予奖励。

 

示范区项目建成后,将依托职教园内的职业学校,针对不同知识结构的青年农民,将组织就业培训,努力提高其劳动技能;依托华强文化产业基地、东方体育公园、云峰湖度假村等项目,优先安排失地农民就业。支持征地拆迁面积较大的村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提供失地农民的创业就业能力。

 

“示范区也有不少违法违章建筑是历史上形成的,情况比较复杂,在拆违过程中不能一概而论。”云龙示范区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人坦诚地说,“云龙示范区曾是乡村,一些农户生活确有困难,便在合法住房的旁边搭建厨房、储物间。对这些涉及民生的拆违工作,我们将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善后处理。”

 

为整治城乡环境,优化城乡人居环境,云龙示范区投入1600余万元,高质高效地完成了红旗北路及田心立交东南角的美化亮化,实现阻工现象为零、防盗窗强拆为零、盗窃案件为零、返工现象为零、安全质量问题为零的 “五个零”目标,并在全市美化一期工程第四次考核和美化二期工程第一次考核中排名第一。同时,投入1300多万元,参照全市“四化”标准,对林学院、龙头铺集镇、马鞍山等辖区重要节点进行镇容村貌整治,“脏乱差”现象得到改观,示范区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让群众参与到制违拆违工作,也是示范区行政综合执法的方法之一。据了解,该区还出台规定,对在第一时间投诉在建违法违章建筑的单位或个人给予500元的奖励。

 

据悉,自投诉举报电话28689110开通以来,热线共受理群众各类投诉400余起,答复办理率达100%,投诉处结率98%以上。

 

    区域发展,造福于民。随着云龙示范区的发展,村民的居住环境明显改善,村集体经济大幅提升。一年多来,该区综合执法局在拆违中未发生过重大阻碍执法的事件,未造成一起有重大恶劣影响的负面拆违事件。

 

株洲日报记者/罗顺 孙晓静 通讯员/刘步钢 周祖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