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攸县坪阳庙乡司法所项目建设在一阵鞭炮声和挖掘机声正式破土动工。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坪阳庙乡党委、乡政府按照建设、管理、活跃工作并重的思路,采取四项措施,促进坪阳庙司法所项目建设步入“快车道”。
合理规划,做到达标不超标。目前,坪阳庙乡司法所只有两间办公用房,而且配套设施不完善。为此,坪阳庙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新建一栋六空三层,建筑面积318平方米的司法所办公大楼,预计投资35万元。
迅速立项,做到申报不违规。按照规划和设想,坪阳庙乡党委、乡政府迅速编制项目计划书,较快地落实了项目审批、土地划拨、资金配套、工程图纸设计等工作,司法所建设被列入2010年度全县乡镇民生工程投资项目。
科学选址,做到出楼不出院。坪阳庙乡党委、乡政府立足实际、放眼长远、在选址上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了出楼不出院,体现司法所作为派出机构的相对独立性。这样既减轻了乡政府办公楼的工作负荷,又为全乡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温馨舒适、人性化的服务场所。四是严格管理,做到行为不乱为。坪阳庙乡在司法所项目建设的工程招标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操作,按规范的程序选择中标单位,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在合同中明确要求中标单位在施工前先期打入30万元资金到政府专用账户上,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偷工减料或延误工期等现象,政府有权扣留工程预付款。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县司法局
编:李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