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专题研究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和路灯管理工作

时间:2010-08-04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8月4日上午,在攸县城市管理局3楼会议室举行了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和城市路灯管理的专题会。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胡湘之,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建勇,副县长艾医卫,县政府办主任王卓文出席会议,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攸县专题研究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和路灯管理工作
会议现场

  会上,县城管局局长陈高飞就目前县城各施工工地余土运输、处理和县城路灯维护等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目前正是我县各工程建设的黄金期,各工程在抓紧时间施工建设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尤其是泥土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带泥上路、泄漏和抛撒等现象。这不仅对城区部分道路造成污染,对道路的柏油路面造成了损坏,而且也影响了我县的环境卫生。陈高飞介绍道,全县目前共有路灯3498盏,其中城市主干道1298盏,小街小巷2200盏,专用路灯变压器31台。但县城部分主次干道和小街小巷有不少路灯已损坏,不能实现照明,给老百姓的出行造成不便,路灯维护管理工作水平急需提升。

攸县专题研究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和路灯管理工作
胡湘之(右二)、张建勇(右一)、艾医卫(左二)、王卓文等领导出席会议

  针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和路灯管理,经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在建筑垃圾处理方面,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对道路卫生的监管,强化责任,加大机动巡逻以及处罚力度。杜绝车辆超载行驶,对破损严重的车辆要进行彻底维修才能上路。并且要从源头制止建筑垃圾污染路面,要求各施工工地要建有一个洗车水池,安装一个高压水龙头,安排一名环卫工人和城管人员现场监察,确保各施工工地的运土货车清洗后上路。同时要规范各施工工地的运土时间、期限。在城市路灯管理方面。要建立长效机制,成立专门的路灯管理处,对我县的城市路灯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攸县专题研究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和路灯管理工作
胡湘之正在发表讲话

  胡湘之在会上强调,要重点整治道路污染现象,未经清洗过的运土车辆不准上路,确保在8月9日以后,县城道路路面上不见黄土。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严格落实,并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同时,他要求下决心成立路灯管理处,加强路灯日常监管和维护;切实解决城市道路路灯问题,确保路灯全部亮起来;加大城区亮化工程建设力度,确保城市亮化工作提升档次,提高品位。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王 政
    编:单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