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株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株劳通 字【2010】67号)精神,从9月1日起,全市统一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因市区与五县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差异,因而市区与五县执行不同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攸县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调整如下:失业保险金从此前的 448元提高到580元/月,门诊医疗费从此前的22元提高到29元/月。
据悉,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是随着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变动的。2009年由于全省统一没有调增最低工资标准,因而2009年度我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继续沿袭2008年的发放标准。这次我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增幅达30%。
相关链接:株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县劳动社保局 张 旋
编:晓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