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株洲市茶陵县为进一步抓好政风行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认真打好了舆论宣传、社会测评,结果运用等三套“组合拳”,有利地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群众普遍叫好。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年初,该县制定2010年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股(室、科)所长、企业负责人1000余人,召开政风行风建设动员大会。县作风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动员大会进行全程监督,并对11名迟到、早退、接听手机人员进行了现场通报批评。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对2010年政风行风建设相关举措进行大范围宣传,形成了一种声势浩大、气氛浓厚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方法,转变测评方式。该县纪委监察局根据近几年政风行风建设的特点,对社会测评工作作了大调整。一是增加测评次数。由过去的一年一次改为一年两次,分别在6月、11月下旬各开展一次。二是扩大测评范围。被测评单位由过去的44个增至78个,单位分类也由过去的三类,调整为县直单位和省市驻茶单位两大类。三是增加参评人员。由过去的300人增至约500人,层次覆盖至各行各业,有县级领导、“两代表一委员”、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平民百姓等,增强了代表性。四是丰富测评内容。由过去“四项”测评内容变成“八项”测评内容,着重测评单位服务大局、依法行政、干部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政务公开、诚信守信、清正廉洁等八方面情况。五是创新测评方式。由过去随机发放问卷调查改为集中参评人员当场测评。并重点突出“五个当场”。即:当场组织测评、当场统计票数、当场公布结果、当场兑现奖励、当场整改表态。六是完善奖惩措施。被测评单位按测评得分高低排名,县直机关单位类测评排名前三名的单位每次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5万元的奖励,省市驻茶单位类测评排名前两名的单位每次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的奖励。
三、严格奖惩,强化结果运用。6月份社会测评大会,县人事局、发改局、体育局等3个单位获县直单位类前三名,人民银行、气象局等2个单位获省市驻茶机构类前两名,会上当场进行了奖励,县扶贫办、县粮食局、消防大队、国土局等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表态,并向县委、县政府上报整改方案。测评结果全县予以通报,并与绩效考核、干部任用挂钩。并且,《实施方案》还规定:年度内两次测评均列为后两名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年终综合性荣誉的评选资格,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岗位调整。省、市驻茶单位的测评结果,抄送其上级对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