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启动“阳光行动”,促进社会救助科学发展

时间:2010-07-26 10:19: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7月16日,茶陵县召开了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动员大会,动员全县上下行动起来,全面规范社会救助工作,促进社会救助科学发展,并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参加会议的有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民政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民政局各股室负责人,茶陵县副县长罗正初、县政府办副主任罗奋勇出席了会议。   “阳光行动”将从7月份开始持续到11月底结束,清理核查对象为已享受2010年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待遇的对象,重点清查核查:社会转型过程中特殊群体成建制纳入的城乡低保对象;购房、购车、从事个体工商业等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缴纳社保或商业保险金额较高,家庭成员中有领取退休社保金、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且家庭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有女且其具有供养能力,或年满60周岁仍有生活来源的五保对象。行动将采取全面普查和重点清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现有的社会救助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洗牌”。   会上民政局局长彭映群作了动员报告,县政府办副主任罗奋勇宣读了《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民政局<茶陵县2010年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社会救助局局长陈尽林对“阳光行动”方案作了具体说明,罗正初副县长作了重要讲话,强调三个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阳光行动”圆满完成,为构建和谐茶陵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