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正式对接

时间:2010-06-10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6月8日上午,县人民法院首次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年1月12日颁布《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于4月1日实施执行以来,该院首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此举标志我县法、检两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正式对接。

  这次会议讨论的是一起刑事公诉案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毅清在听取承办法官的汇报后,代表人民检察院就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性处理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作了详尽深入的分析,充分阐述了检察机关的观点和理由,实现了对审判活动的同步监督和审判监督方式的多元化发展,保证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履行,起到了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积极意义。

  此次活动以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贯彻落实,并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和路子,进一步加强法、检两院的协调与沟通,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健全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监督和审判工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