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茶陵县人大内司委主任段小春、联工委主任颜文祥一行莅临茶陵法院调研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就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茶陵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政鸿介绍本院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情况。 刘政鸿副院长汇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和本院增补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反映当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所存在的问题。颜文祥主任对茶陵法院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予以赞许,并指出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应当具备以下四项基本素质:一是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与党的思想路线、政策方针保持统一;二是应拥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社会经验,充分发挥参审、陪审作用;三是应具备一定的信誉和威信,维护司法权威;四是要体现一定的代表性,切实代表人民的利益。颜文祥主任最后要求,茶陵法院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人民陪审员,选拔工作应慎重、细致,尽量将优秀的人选拔为人民陪审员,能动发挥人民参审、陪审作用,确保审判工作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