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地税局“五个坚持”打造“服务型稽查”

时间:2010-06-25 15:24: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充分发挥稽查职能,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环境,茶陵县地税局从“五个坚持”入手,努力打造“服务型稽查”。   一、坚持执法公开。一是查前告知公开。每次检查前3-5天,给企业发出《自查提醒通知书》,给企业一个自查改正的机会。二是检查过程公开。实施检查前,先向纳税人发放《纳税人相关权利与税务检查事项公示书》,明确告知税务稽查机关的办案程序、纳税人在接受税务检查时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应准备的资料、投诉渠道、廉政监督意见反馈表等内容,主动将检查全过程置于纳税人监督之下。三是检查结果公开。及时将给予处罚的违法案件在办税服务厅予以公告,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保证税务稽查执法公开化。   二、坚持限时查结。每户检查时限最多不能超过15天,对确实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查结的企业,必须向局长上报检查进度表,说明未按期查结的原因及预期查结时间,体现一个“快”字,解决涉税违法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防止行政执法的“慢作为”。   三、坚持审前约谈。每查完一户企业之后、尚未进入正式审理之前,就纳税人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内容,与被检查企业进行约谈,充分听取被查企业的陈述、申辩和举证,交换观点,沟通看法,有效提高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的准确性。   四、坚持稽查建议。针对检查确有问题的企业,详细剖析涉税违法原因,耐心细致地宣传讲解税收政策、帮助企业规范财务核算、积极提出稽查整改建议,把税收执法和税收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将税收服务寓于税收执法之中。   五、坚持查后回访。定期或不定期地实地走访、召开被查对象座谈会,了解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税务稽查结果的履行情况,听取纳税人对税务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有的放矢进行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