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干部作风,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工作落实,从5月份起,鹿原镇全镇各项工作实行“预安销号制”。
据了解,该镇推行的“预安销号制”即在每月底对全镇下月主要工作进行统一安排,责任到人,明确目标,限期完成,月末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逐一进行落实销号的制度。纳入预安销号表各项工作按《鹿原镇领导班子工作规则》实行周碰头、旬督查、月小结工作机制,由各主要负责人或责任领导按预安事项汇报工作进度或提请讨论解决事项;当月工作未能销号,在下月工作中继续挂号,直至销号,除特殊情况,连续三月不能销号者,年终绩效考核扣减相应分数,公务员考核不能评优。
该制度的落实推动了全镇各项工作管理科学化、计划灵活化、落实程序化,使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