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12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2010年全县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县计划招考公务员40名(其中县公安局20名、交警大队2名、县森林公安2名、乡镇司法所4名、乡镇财税所 7名、乡镇机关5名)。具体参照2010年全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计划与职位表(株洲市)。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
湖南人事编制网站(http://*********)、
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pta*********)。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3日至1992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民族自治地方、民族乡镇与县级以上政府民族事务部门以及从农村村干部中招考乡镇公务员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学历要求;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凡招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者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经历,即在县级(不含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也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的;曾在县级党政机关工作过并报考省、市州直单位的。基层(专业)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工作经历可累积计算。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2、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分综合管理类(A类)、专业技术类(B类)、行政执法类(C类)三类。具体职位请参照:《2010年全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计划与职位表(株洲县)》。
3、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14日至23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3月14日至24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10年3月14日至3月25日,网站为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人事编制网。
4、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按网站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电子文档。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报考市州以下单位的考生,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区、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当地考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三、考试内容、时间与地点
1、考试内容:(1)笔试。综合管理类(A类)、专业技术类(B类)、行政执法类(C类)公共科目笔试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2)面试。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具体请参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为
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其他
体检和考察严格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