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四治”作风整顿以来,截至目前,茶陵县有3名科级干部因工作执行不到位,被实行行政问责。 在干部作风建设中,该县实行 “三必查”,即重点要害部门必查、服务窗口单位必查、群众有反映的单位必查。强化 “三举措”,即县委书记带队深入部分乡镇,突查、抽查基层干部作风;县委常委带队分片深入各单位督查;县作风办组织专人,不定期对机关作风进行巡查,着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松散等问题。 “明察暗访我们进行了20余次,对16个单位、3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3人。”茶陵县纪委书记刘日炎介绍,在对这些单位和个人作出了严肃处理外,还在县电视台曝光;对问题较严重的干部,还要求 “负有失察和监督不力”的单位负责人作出检讨,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