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村乡是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较早的一个乡,由于当初对林改政策把握不透,过来一段时间全乡林改工作走了弯路。在困难面前,下村乡党委、政府不泄劲、不气馁,对全乡林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布署、再鼓劲,“四个到位”抓林改,保证下村林改不拖全县林改工作的后腿。一是矛盾纠纷调解到位,严格按照山林纠纷“村内不出村、乡内不出乡”的原则,及时调处,化解矛盾。二是工作经费保证到位,在乡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优先解决林改工作经费,保障林改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工作质量保证到位,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不会牺牲质量求进度,而是保证质量抢进度。四是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乡政府工作人员入村驻户、承包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