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提高参合孕产妇补助标准

时间:2009-08-06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配合国家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补助政策,新农合提高参合孕产妇补助标准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例补助300元。为配合此政策,新农合将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补助标准调整为:在区级定点助产机构平产的每例由过去补助200元增加到550元,在乡级定点助产机构平产的每例由过去补助200元增加到300元,剖宫产提高到每例800元。在非定点助产机构平产的标准不变,剖宫产定额补助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