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劳动人事刊 第五期

时间:2009-08-21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第5期

 

株洲市芦淞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7月20日

 

 

 

 

 

 

【实事动态】

 

芦淞区召开为民办实事督查情况讲评会议

 

2009年7月20日,芦淞区召开为民办实事督查情况讲评大会。会议由区为民办实事考核办主持,考核办成员及各实事责任单位行政一把手参加。会议通报了各项指标任务进展情况,对各实事责任单位在落实实事中的组织领导情况、资料台账情况、报表报送及信息宣传情况进行了详尽的讲评,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存在不足提出了批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刚在大会上对我区下半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次会议的召开,是对芦淞区上半年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的一次全面查漏补缺,更是一次打气鼓劲会,会议融洽氛围热烈,对存在的不足,不回避、不推脱,与会人员各抒已见。为进一步完善好为民办实事基础工作,区为民办实事评估办印发了《关于为民办实事资料整理工作的几点意见》。从而为实现芦淞区进入全省为民办实事先进行列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民办实事督查情况通报》附后)

 

【实事工作】

2009年芦淞区公益性岗位录用就业困难人员

培训班圆满结束

 

2009年7月13日至14日,由芦淞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培训班圆满结束。市劳动局副局长刘泽贵、市就业处处长厉鸣、芦淞区副区长陈刚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开训仪式。

本期培训班参训人员133人,培训工作由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全面负责,通过培训提高参训人员的岗位转换和工作适应能力,从而达到上岗要求,推动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培训班7月13日在区政务中心二楼会议中心举行,7月14日则按岗位不同分为两个班分别在建宁和建设街道办事处培训。培训内容涵括了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和意义、劳动保障法律常识、文明礼仪、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条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介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方面内容。为了保证培训质量,特请了市、区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授课,并采取互动式教学模式,培训结束后,进行了结业考试。

通过培训,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都了解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性质,对所从事的职业均表示出了极大的热情,并下决心一定干好自己的工作。7月15日13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将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芦淞区就业局供稿)

 

 

芦淞区奇迹超市提质改造后全新亮相

 

为全面落实好为民办实事任务,芦淞区率先在株洲市建立了第一家农贸超市—奇迹农贸超市,从而一举改变了原有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打造株洲市农贸市场改造样板工程。

如今改造好的奇迹农贸超市进一步完善了超市与农贸市场的错位经营,总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农贸市场占2000平方米,近100个10平方米摊位整齐划一,店内光亮如镜,环境舒适整洁,已形成了食品、蔬果、生鲜肉食批零与超市一体的大型标准化农贸综合超市,并与一、二楼颇具规模的中南食品市场交相呼应,真正形成了规模大、品种齐、人气旺、商气浓的大型购物商场,真正使为民办实事的成果惠及到更多的广大老百姓。

(区商务局供稿)

 

 

 

                             

报: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市统计局,李智书记、汤立斌区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刘克胤副书记、谭义群部长、姚智辉部长、各位副区长

                             

芦淞区为民办实事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区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在陈刚副区长的带领下,按照区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分别于7月9日、15日、16日,集中3天时间,依据芦劳人发〔2009〕6号文件,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的方式,对12个责任单位,29项指标任务进行了督查。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单位领导对2009年实事工作非常重视,认真负责,实事完成进度及质量较好。有9项指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其余指标基本能够按进度完成任务。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实事任务完成情况

一、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6月30日,为民办实事各项指标进展情况如下:

第1件实事,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①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1.1万人(责任单位: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已完成12672人,占目标任务的115.2%;②农村贫困家庭转移就业援助600人(责任单位: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已完成418人,占目标任务的69.7%;③新增城镇就业人员7200人(责任单位: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已完成4386人,占目标任务的60.9%;④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800人(责任单位: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已完 2526人,占目标任务的66.5%;⑤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就业援助100%(责任单位: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已完成100%;⑥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人数500人(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局),已完成270人,占目标任务的54%;⑦农民职业技能培训200人(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局),五里墩乡和各涉农街道办事处正在组织培训或进行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培训周期比较长,一般需要三个月才能结业;⑧残疾人职业技能及实用技术培训人数70人(责任单位:区残联),已完成培训82人,占目标任务的117%。

第2件实事,完善社保体系:①启动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责任单位: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正在进行摸底调查,何时启动有待市劳动局的统一安排;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7200人(责任单位: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已完成4169人,占目标任务的58%;③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9.3万人(责任单位: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已完成42000人,占目标任务的45.2%(其中区劳动人事局医保中心目标6.8万,已完成33445人,占目标任务的49%;区教育目标任务2.5万人,已完成8555人,占目标任务的34.2%)。

第3件实事,实施安居工程:①新建农村安居房20栋,已建成5栋,在建5栋,另10栋正在落实过程中;②新增廉租房套数1058套(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目前在建978套,另80套正在协调中;③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安装监控摄像机120个(责任单位:区综治办),正在进行中。

第4件实事,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事业:①资助家庭贫困学生人数240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已完成495人,占目标任务的206%;②实施“阳光体育工程”新建塑胶运动场4个(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已完成了何小、南三、体中、庆小4个运动场的测量方案设计和评审工作,庆小运动场已于本周(今天)动工;③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1个(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南三小学,完成了《区合格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和《2009年合格学校建设计划》,南三围墙改造、科教楼外墙亮化工程已全部动工,完成了校园网的改造升级工作和校园绿化的设计工作,软件资料整理工作正在进行;④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文化共享工程站点15个(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已完成15个(早禾坪村、朱田铺村、湘江村、新庄村、五里墩村、罗塘村、百井村、古大桥村、曲尺村、谭家塅村、道田村、黄田村、龙泉村、关口村、农兴桥村),占目标任务的100%;⑤农家书屋工程建设5家(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坚固村、燎原村、新庄村、百井村、罗塘村),工作量已基本完成;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率42%(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已完成补偿率35.1%。

第5件实事,加强农产品流通管理,加快农业产业发展:①城区蔬菜农药残留率8%以下(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局),残留率0.4%以下;②商品材采伐指标入村到户率100%(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局),此项指标分配权在市林业局,如何落实区农村工作局正在与市直单位衔接;③新建改造农贸市场5处(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满江红农贸市场土建工程已完成,已启动内部装修;丰园农贸市场二楼改造已完成,预计八月二十日营业;奇迹农贸超市的改造工程已完成90%;钟鼓岭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计划将在8月20日进行;大冲口、来园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方案正在设计。

第6件实事,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我区无任务指标。

第7件实事,加大社会救助力度:①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60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我区已到位人均153.7元,占目标任务的96%;②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45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我区已到位人均48元,占目标任务的106.7%;③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已完成规划设计、地质勘探,正在进行立项、用地审批、投资项目评审、征地拆迁工作以及招投标的准备工作;④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到位率100%(责任单位:区计生局),已完成新增对象的审批工作,占目标任务的50%;⑤符合条件的再生育夫妇施行出生干预到位率100%(责任单位:区计生局),已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第8件实事,推广清洁能源:市考核办下文调整(株考发〔2009〕5号)后,我区无此项任务指标。

第9件实事,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我区无任务指标。

第10件实事,改善市区环境质量:新增城区绿地面积6.2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已完成16.1127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的260%。

二、组织领导情况

(一)成立为民办实事领导机构情况。经督查,大部分单位都成立了为民办实事领导机构,现仍有少数几个单位未见相关文件资料。

(二)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情况。绝大部分单位都能将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并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状,确保了任务落实到实处。此项工作做的好的单位有区残联、区劳动人事局、区计生局、区卫生局。

(三)召开大会进行工作部署情况。从汇报情况来看,所有单位均进行了安排部署,但只有区残联、区教育局、区计生局、区劳动人事局等单位有会议部署的资料。

(四)迎检组织工作情况。此次督查,各单位领导都能重视,组织工作周密、细致,但仍有个别单位重视程度还不够,如汇报材料准备不够、相关资料没有及时收集整理到位。

三、资料台账情况

经督查,各单位的资料还参差不齐,按照年底省市考核组的标准和芦劳人发〔2009〕6号文件要求,必须是资料齐全、整理规范、装订成册、并有专人负责;数据准备、没有弄虚作假现象;总体感觉,今年我区实事资料整理工作相比去年有较大的提高:一是领导重视程度有较大提高。很多责任单位都根据上级对口部门和区考核办、区评估办的要求,成立了机构,将实事资料整理工作纳入了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责任分工中,精心细致地进行了安排,主要领导除关心实事完成进度外,同时也非常重视实事资料收集及其整理工作,特别是对重要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特别重视,都能亲自过问把关。二是资料收集整理的方法有所提高。很多部门除收集整理一些工作过程的资料之外,对省、市、区领导关心重视实事工作、媒体报道实事工作的情况主动进行了搜集和整理,区计生局、卫生局将档案整理的方法运用到资料整理工作之中,资料既细致全面,且结构分明,在查阅时一目了然,即使外行也能通过资料感性地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有一个准确全面的认识;区残联将书籍编印的方法运用到资料整理工作中,资料简捷明了、美观大方,从各种细节上折射出他们的工作优良面。

从听汇报来看,所有单位的汇报材料均能实事求是,但是大多数的未能突出工作亮点。

四、报表报送及信息宣传情况

年初在全区为民办实事动员部署大会上,各单位负责人均签订了责任状,并且以考核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株洲市芦淞区2009年为民办实事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芦劳人发〔2009〕6号)文件,细则明确要求“每月2日前向区考核办、评估办报送实事工作进度表(节假日顺延、最后一次是2009年12月25日)”、“每月及时上报实事工作经验及信息(含6月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2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每月2日前向区考核办报送实事经验典型材料信息1篇”。经平时考核,大部分单位都能按时报送,但仍有个别单位未能按时报送。此项工作必须引起各单位的重视,特别是要注重信息的报送,工作经验及作法的大力宣传。在做好外界媒体宣传的同时,还应注重考核办内部的上稿宣传。好的单位有区计生局、区教育局、区残联、区商务局、区劳动人事局。

存在的不足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完成任务存在困难

我区29项指标中,有9项指标已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但还有6项指标没有实质性进展,工作进度没有达到要求,要在市里考核验收时完成任务,存在较大困难:①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安装监控摄像机120个(责任单位:区综治办);②实施“阳光体育工程”新建塑胶运动场4个(责任单位:区教育局);③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1个(责任单位:区教育局);④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⑤农民职业技能培训200人(责任单位:区农村工作局)⑥启动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责任单位: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有3项指标任务尚未过半:①新增廉租房套数1058套(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在建978套,另80套正在协调中;②新建农村安居房20栋(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已建成5栋,在建5栋,另10栋正在落实过程中;③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9.3万人(责任单位: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二、资料方面还不够全面规范

(1)组织领导方面。有少数单位没有成立组织机构,没有制定相关的制度及落实措施,没有工作部署的会议记录资料,迎检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重视。

(2)资料台账方面。一是提前介入不够。个别部门没有主动与省、市对口部门加强联系,对资料收集整理、对省、市对口部门提出的硬性要求和软性规定掌握不全面,自身对哪几类资料须收集整理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理解,造成工作上仅偏重于进度,不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没有及时将有关资料收集到位。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部门及时将实事过程中的所有细节性资料及时进行了收集和整理;有的部门收集不全或收集了未进行整理;有的项目因系市直部门直接负责,区直责任部门基本上没有资料;有的项目,资料还在下属单位或其他部门。三是工作不够细致。有的项目虽然进行了资料整理,但缺乏逻辑性,原始资料与汇总资料不一一对应,基层资料与全区资料不对应,没有资料整理人帮助查阅,评估人员短时间内根本不能感性地从资料上看出实事任务进展情况和实事工作的全过程。有的单位将与实事无关的资料也收集进了资料汇编中,有的资料中的名称与实事项目名称不一致,还有许多单位的资料(特别是基础资料)、基层报表中存在涂改、污渍、破烂的现象,还有的资料,格式不统一,同类资料之间存在差异。

(3)报表报送及信息宣传不够到位。还有少数单位不能按时报送报表,有相当一部分单位不能按时报送好的信息,使一些好的做法及有价值的信息未能及时得到上级考核部门的认可。

三、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人员及经费严重不足

此次督查,普遍反映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工作职能不断扩大,任务成倍的增长,而工作人员却没有增加,导致工作进度受到影响。

二是为民办实事专项经费不足,工作开展存在较大困难。

下阶段工作要求

区政府副区长陈刚对我区下半年全面高质量的完成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明确了四点要求:

一、强化认识,增强责任

为民办实事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向全省、全市人民许下的庄严承诺,是一把手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必须无条件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芦淞区要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任务很重,我们不但要完成任务,还要有特色,基础工作要扎实。

二、强化落实,加快进度

我区29项指标中,有9项指标已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如区城乡建设局、区委组织部、区文体局已完成任务量,属比较好的责任单位,但还有3项指标任务尚未过半、有6项指标没有实质性进展,要在市里考核验收时完成任务,存在较大困难。特别是目前工作尚未启动和没有按照要求达到进度的单位,要引起重视,要想方设法,加大工作力度,克服各种困难,加快进度,各单位都必须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协调,争取多方支持

一是做好区内的协调。需要乡办和相关部门协同完成的有关任务,如城镇居民医保指标需要劳动人事局与教育局、卫生局共同完成;安居房的建设,再就业任务的完成,需要牵头单位与乡办共同完成,区政府已下文,并与乡办签订了责任状,牵头单位要加强与乡办的协调并督促到位。

二是做好与上级的协调。要及时与市直单位协调,赢得他们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支持,减轻、减少我们工作中的压力和阻力,到10月底前确定无法完成的,要早汇报、早着手衔接、协调,及时办好认可书面手续,如任务在我区,由市有关部门直接承担的项目,“阳光体育工程”新建塑胶运动场4个项目,城0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安装监控摄像机120个项目,廉租房建设项目。还有需要变更任务的项目,如扩建区级中心敬老院项目是省为民办实事指标,由于项目内容扩大,需要到明年才能完成,不仅要与市民政局衔接好,而且更重要的是与省民政厅衔接好,由省民政厅与省考核办衔接落实好;又如新建农贸市场任务的变更、安居房建设任务的增加。均要反复与上级部门汇报、加强协调与联系,确保完成任务。

四、强化基础,扩大影响

各单位尽快完善好组织机构、落实措施、工作部署等文件资料,及早收齐整理好各项任务指标资料(包括图片、图纸、影音资料等),做到资料齐全,数表关系一致,上下对口,数量关系一致,基础工作一定要扎实。同时要加强信息的报送和宣传力度,要认真总结我区好的工作做法和经验材料,及时让上级考核部门掌握我区的工作动态,不断扩大芦淞区委、区政府在完成实事工作中的影响。

对存在的有关问题,考核办向有关部门、有关领导通报情况,做好协调,尽力予以解决。总之,不管任务有多重,困难有多大,我们必须想方设法克服困难,不折不扣地全面完成好实事任务,高标准的收集整理好各项资料,确保我区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200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