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1-16 14:56: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我市2008年度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兑付工作正式启动,补助标准由每头50元提高至100元。 “能繁母猪”是指已具备繁殖能力并投入生产的母猪,包括经产母猪和初孕母猪。补贴资金按中央、省、市、县财政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