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以来,湖南省茶陵县通过“三个加强”,有效加强了对农村干部的监督管理。
加强经常化约束,确保思想不移位。在加大对农村干部教育力度的同时,建立健全了三项制度,即:财务审计制度。组织审计工作组对各村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实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布。述职述廉制度。组织村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接受党员群众的民主测评和乡镇的组织考评。诫勉谈话制度。乡镇党委每半年对存在一般性问题的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有违纪苗头的进行警示谈话,对轻微违纪够不上组织处理的要求限期整改。
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确保工作不越位。做到两个强化,即:强化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要求村党组织成员和村委会成员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作用,村委会定期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重要情况随时报告,保证村委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强化“两委”成员联席会议的作用。确定村“两委”成员联席会议为村级管理的重要议事机构,村级重大事项和大额财务支出必须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加盖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公章后才能付诸实施。
加强民主化管理,确保行动不缺位。抓好三项制度建设,即:抓好村务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村务公开制度,对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作了统一规范要求。同时,建立村务公开群众点题、党员群众代表质询等制度。村干部对群众点的题目在3日内公开,对群众的质询当场答复。抓好民主决策制度建设。明确规定,凡是涉及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其它重大问题的事项,首先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乡镇党委政府要深入调查研究、严把关口,对全程进行监督。抓好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每年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乡镇党委政府派员参加,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对村“两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当场解答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并负责落实或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