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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芦淞区开展清理整治剧毒物品、放射源、生化制剂、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统一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8-11-26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芦政发〔2008〕29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芦淞区开展清理整治剧毒物品、放射源、生化制剂、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统一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五里墩乡、董家塅高科园,各有关部门:《芦淞区开展清理整治剧毒物品、放射源、生化制剂、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统一行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芦淞区开展清理整治剧毒物品、放射源、生化制剂、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统一行动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为确保奥运前后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区人民政府决定从7月15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对剧毒物品、放射源、生化制剂、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进行统一清理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效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不出事、少出事,坚决杜绝大事”的总体要求,坚持严防、严治、严管、严打相结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奥运会前后不发生重大治安、安全生产和群体性事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芦淞区剧毒物品、放射源、生化制剂、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徐红宇任组长,副区长徐业伟、陈刚、芦淞公安分局局长尹自力任副组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肖政灵、区环保分局局长袁建华、董家塅公安分局局长聂正良、芦淞公安分局副局长苏峰、贺家土街道办事处主任彭茶林、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周新辉、建宁街道办事处主任唐勋、龙泉街道办事处主任余四丰、董家塅街道办事处主任林坚、庆云街道办事处主任汤勇军、枫溪街道办事处主任夏志毅、五里墩乡乡长严建华、区政府办副主任凌春舜、区政府办副主任周卫为清理整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肖政灵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收集、综合、掌握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并做好总结评比。
三、工作重点
剧毒物品、放射源、生化制剂、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威胁公共安全的物品和易制爆化学原料是排查的重点,要彻底摸清底数,反复检查督促,坚决整治隐患,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落实“专门保管,专人看护,有监控设备,有应急预案”等严格的管理措施,严防流失、被盗、被抢。对公安部门规定的13种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要进一步落实管控措施。对关停并转和改制企业遗留的危爆物品及时处置,坚决打击非法自制炸药,严防案件事故的发生。
四、任务分解
1
、剧毒物品、生化制剂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初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初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芦淞公安分局、董家塅公安分局负责本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发放,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督以及投毒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侦破、打击和危险化学品的收缴工作。区环保分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及监督管理,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
2
、放射源
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开展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处置放射源单位的申报登记;负责核查和办理放射源安全许可证件;负责组织放射源安全状况的现场检查;负责废弃放射源的强制收贮;协助公安部门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负责汇总放射源数量、种类、分布等情况。芦淞公安分局、董家塅公安分局负责检查本区域内放射源单位的安全保卫情况;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放射源丢失和被盗事件进行立案侦查和追缴。
3
、爆炸物品
芦淞公安分局、董家塅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区域内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对爆炸物品储存库房技术防范措施不完善,守卫、看护措施不落实,收存、发放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格;使用单位私购、转让爆炸物品;爆破作业现场管理不严,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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