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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期间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时间:2008-11-26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十一期间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十一前,为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平稳,切实抓好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内的公园、商店、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烟花爆竹经营户、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排查治理,十一期间我区虽未发生人员伤亡安全事故,但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和一起涉及安全隐患事件,现将十一期间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10月1日上午8点半左右,市商业银行中兴支行11楼一住户阳台突然起火,区政府、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有关领导和人员立即赶到了现场指挥扑救,所幸救火及时,有效地控制了火势的蔓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更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安监部门发现,该楼住宅区正在使用的电梯,自2001年4月后,有七年多未经过质检部门年检,存在安全隐患。10月5日晚上7点钟左右,一身份不明外来人员携带一瓶白酒进入沿江南路九天国际广场施工区,在未竣工的高层住宅楼沿外墙脚手架边饮酒边向上爬,扬言要“跳楼自杀”,当爬到二十多楼时,向赶来救护的区消防大队、区公安分局警察提出要继续喝酒,否则跳楼。至次日零晨一时,经反复劝说才制止了事态的发展。经查:九天国际广场施工工地安保不严,安全防护措施不够完善,仅沿江南路不到300米的围墙就开了三个进出通道,且无人看管,导致外来人员可随意出入未竣工的施工工地。另外,区安监局自该项目开工以来,先后四次到施工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单位(省建五公司)有近四十位民工居住在未竣工的施工场内,且搅拌工无证操作,安监局于2008年5月24日和2008年6月5日分别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意见书》、《整改复查意见书》,但施工单位至今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对上述一起火灾事故和一起涉及安全隐患事件进行通报,并由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主题词: 安全生产 通报
报:市安委会 区委办 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 区政协办 区
有关领导
发: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各市场及相关单位
芦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0月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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