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市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08-11-26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芦安字〔2008〕11号 关于对各市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辖区各市场:2008年5月13日中午11:45分,中南摩托车大市场仓库发生火灾。根据区政府、区安委会的要求,各市场从今日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自行整改。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区市场群管理委员会将于2008年5月20日起联合对各市场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现场督察。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开展市场内及市场周边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通过排查治理,摸清隐患存量,分析突出问题,推动各个市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治理,严格源头监管,强化机制建设,遏制事故发生,为创建“平安芦淞”,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检查内容1、各市场应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特别是对消防管理工作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增强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市场内应当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喷淋等消防设施并确保完整好用。经营户应配置灭火器,并掌握使用方法。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护,除抢险救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动用,不得随意移动,严禁圈占、挪用和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3、任何经营摊位、柜台、货架都不得跨越红线,不准在场内通道上堆放货物,必须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市场内部和外部墙体设置的防盗、广告牌等设施不应影响排烟、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严禁在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和防火间距上方搭设棚顶。4、严禁在市场内使用明火,不准在市场内烤火、燃烧废品垃圾、燃放鞭炮、焰火;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煤炉、油炉、电炉、电壶和其它高功率电器;不准乱丢烟头。打烊前,必须对店内进行检查,关好灯、切断电源。5、严禁“三合一”现象。市场内部不得设置员工宿舍,不得设置宾馆、旅社、公共娱乐等场所。仓库应与经营区分开设置,并形成独立防火分区,对仓库电器线路进行一次彻底清查,防止由于线路老化引发火灾。6、加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防火巡查职责,要坚守岗位。对安排的值班人员要相对稳定,并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熟悉灭火和疏散预案。7、对市场周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对市场周边货车乱停乱放、影响消防通道的要进行整治。三、工作步骤专项行动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实现“全方位、全视线、全覆盖”。辖区市场要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项安全隐患要包括隐患的基本情况、类型、主体责任单位、隐患形成原因、需整改的内容、整改措施等。具体排查工作安排如下:1、贯彻部署阶段(5月16日至5月17日)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各市场要迅速落实工作内容、要求、时间和人员,加强宣传动员。2、自查自纠阶段(5月18至5月30日)辖区市场要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清理,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排查治理的隐患要做好台账备查。3、督促检查阶段(6月1至6月6日)区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市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各市场安全生产情况,并上报市安委会。4、迎接督查阶段(7月至9月)认真做好随时迎接省、市督查组来我区市场进行检查的准备。5、“回头看”和再检查阶段(10月至12月)按照各市场排查的情况和区安委会督查工作要求,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回头看”和再检查,重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一时难于解决的隐患落实解决办法和治理措施,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四、工作要求1、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要根据区政府通知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具体情况,突出重点抓好工作落实。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进度,把存在的安全隐患摸清摸透。2、注重结合,抓好落实。各市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注重结合面上工作抓落实,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抓落实,结合重点时段抓落实。要讲求实际、注重实效,使本次专项检查真正落到实处。3、强化协调,整体推进。要强化协调、整体推进,按照各个阶段的工作步骤,确保专项检查各阶段工作卓有成效。要做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要协调解决各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开展。4、加强领导,加大宣传。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充分运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工具,进一步加大对专项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芦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