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六制度”监管“村官”促进村级干部廉洁自律

时间:2008-10-23 16:10: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茶陵县为进一步强化对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行“六项”监管制度,有效促进村级干部廉洁自律,加强了对村干的监督管理。
  
  今年以来,该县在359个村全面推行六项制度监管“村官”。 村级纪检督查员制度。从各村级党组织委员中选配1名纪检督查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工作要求,及时反映基层社情民意,并对村级党组织特别是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践行行为规范进行有效监督,抓好村级反腐倡廉工作。民主理财制度。每村推选5-7名代表组成民主理财小组,除重大事项外,每月集中理财一次,重点对村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规范农村集体资金收支程序。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由乡镇(办事处)纪委会同审计、财政、经管等单位组成审计小组对现任或任期届满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勤廉评议制度。今年计划对全县359个村班子成员勤政、廉政情况评议一遍。目前,已对203个村的“两委”成员进行了勤廉评议。廉政档案制度。为全面掌握各村“两委”负责人的个人廉政情况,该区建立了“村官”廉政档案,详细登记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收入,特别是勤政、廉政和为民办实事等情况,并将廉政档案作为村干部奖惩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任前谈话制度。对换届后的村级领导班子进行任前谈话制度,督促村干勤政廉政,现已对200余个村级班子进行了任前谈话,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自“六项”制度实施以来有效加强了对村级干部监督管理,村干作风有了明显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