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株洲市茶陵县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创新监督举措,注重“四个转变”有效促进了党员干部勤政廉政。
注重向任前、任期、离任监督转变。在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前,把被提拔干部基本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注重任前监督。在领导干部任期内,通过信访、定期走访有关部门等多种途径,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库,对领导干部开展全方位监督,注重任期监督。在领导干部离任前,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调整交流的重要参考依据,注重离任监督。
注重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全面监督转变。该县进一步改进干部考察方法,扩大考察范围,把“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结合起来考察,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注重监督的全面真实性。
注重向纠正错误、诫勉谈话、处分并重转变。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察局查细、查实、查准,属于初发阶段和苗头性质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沟通思想,指出错误,限期改正;属于情节恶劣的,坚决依法、依纪从严处理,注重惩防并举。
注重向监督与教育并重转变。不断加大对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力度,做好领导干部思想教育与引导工作,通过国内外和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注重教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