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茶陵县积极采取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司法工作彰显“四个三”特色,不断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法制宣传突出“三个创新”。一是创新思路。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演员”向“导演”转变,“独唱”向“合唱”转变,“单兵”向“团队”转变,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明确部门职责,规定部门法的颁布日为各单位的法定宣传日,强化依法治县办与部门的角色定位。2007年以来,共组织了18个单位开展了部门法的宣传。二是创新形式。在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中,举行了一个以“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为主题的万人签名、咨询、送书仪式。在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中,组织县城中学开展了“我以守法为荣”为主题的青少年法制授课活动。在法援工作中,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在行动”法律扶贫帮困活动,送书2000多本,发放资料10000余份,上法制课50堂次,法律援助42人。三是创新内容。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年”活动,制订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五个一”活动实施方案、“法律进村”活动实施方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内容上以宪法宣传为主导,以部门法宣传为主调,重点宣传与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和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2年共开展专项活动12场次。
依法治理立足“三个重点”。一是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为重点,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出台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会同政府法制办举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200人次。同时,会同人大、政协委员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质量的检查、考核,确保执法质量的提高。二是行业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活动为重点,加强行业规章制度的建立,在三个示范窗口的带动下,实行行业依法办事窗口的全面铺开。三是农村以创建民主法制建设试点村为重点,2007年在往年6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基础上,确定思聪乡红桥村、火田镇五门村等19个村的“民主法治示范点”,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基层基础完善“三个机制”。一是完善综治维稳机制。县司法局基层股工作人员与县综治办合署办公,实现综治维稳一体化。县综治办由主任和二名副主任负责,县司法局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乡镇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专管,公安中心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具体专抓,村级明确治保调解主任为专(兼)职人员,组级明确村民小组组长为情报信息员,解决了有人管事,有人干事问题。二是完善民调工作机制。建立例会碰头机制、岗位培训机制、工作责任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召开碰头例会10次,培训村调解人员16次360人。村级治保调解主任实行县乡财政工作奖励制,乡镇财政给每个村安排专项资金200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元,作为维稳奖金,根据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奖给村治保调解主任,激发工作活力。三是完善规范化管理机制。在办公用房建设方面,按照省市建设规范所“六有”标准,积极为司法所创造条件,目前,全县所有司法所在内务建设方面,实现了办公用房、工作制度、受案程序、经费管理“四规范”和文书、印章、表册、标牌、标识、微章“六统一”。
法律服务坚持“三个要求”。一是坚持优质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教育、稽查,促进执业人员规范、办案程序规范和管理行为规范,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二是坚持便捷要求。2007年以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援中心积极为公民、法人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法律服务,免费为企业担任法律顾问98家,代理诉讼案件260件,非诉讼案件212件。法援工作建立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120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分法律咨询、案件代理、法律顾问三个小组,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企业,提供便捷服务。三是坚持高效要求。紧贴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县重点工程建设。2007年上半年,县司法局抽派3人组建县重点工程建设法律服务组,在东阳大道拆迁中,先后为62户拆迁户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建立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县委、政府企业信访接待制度,推进政府依法接、处访。2007年以来,参与信访接待22人次,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