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茶陵县为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提升政府形象,制定机关干部下乡“六不准”制度,收效明显,群众反映普遍良好。
机关干部下乡“六不准”制度,即机关干部在下乡期间不准打牌、不准钓鱼、不准收整包香烟、不准喝瓶装白酒、不准索拿礼品、不准利用职权经商办企业。为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该县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督促落实。一是严格督查。县纪委监察局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要求全县各行政单位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六不准”制度贯彻落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督查抓落实。二是严明纪律。把“六不准”制度与干部的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并与每月的工资挂钩。对违反制度的,每人每次扣发一定金额补助,并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累计违犯三次以上的,年终考核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各单位设立干部下乡“六不准”制度落实情况举报电话,并对外公布,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干部违反下乡“六不准”制度群众举报件。
“六不准”制度的推行,规范了干部个人行为,增强了干部纪律意识,激发了干部工作热情,提升了干部道德素养、密切了干群关系,群众反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