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茶陵县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问题,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有的乡村出现过财务管理混乱、资产管理无序、资源处置不当等问题,甚至个别乡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了严重的干群矛盾,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2007年,茶陵县纪委信访室共收到举报件110件,其中举报村主干在三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有52件,占信访量的47%。县纪委监察局坚持直查快办的原则,截止目前已有4名村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党纪处分,甚至有的村两委干部“一锅端”,无一幸免都受到党纪处分。2008年以来,茶陵县针对上述问题,采取四项举措,切实加强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班子,强化农村三资管理。新时期如何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构建和谐社会,引起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之后,茶陵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监察、财政、审计、经管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县22个乡镇(办事处)都成立了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359个村也建立了以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村级三资管理工作领导班子,负责村组三资的清查、登记、申报和建档等日常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农村三资有人管,且开创管好农村三资的新局面。
完善制度,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一是完善村帐乡代管制度。茶陵县359个村都实行了村账乡代管,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出台了《茶陵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各村要做到“四统一”。即: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支出审核把关、统一由中心代理记账。使村级财务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运行有序。二是完善招投标委托制度。茶陵县22个乡镇(办事处)都成立了乡镇村招投标领导小组,要求各村招投标事务要全部委托乡镇村招投标领导小组办理,各村不再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规定工程建设投资额2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转让标的1万元以上,山林权属转让3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主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在各村将相关资料统一报乡镇村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后,由乡镇村招投标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投标。同时,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和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监督。2008年元至4月份,全县乡镇村招投标领导小组共完成35个招投标项目,目前无一项目被举报,群众反响良好。三是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制度。为解决村集体资产、资源存在的产权不清晰、长期闲置浪费、流失严重、被挪用占用的问题,建立乡镇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由乡镇村集体资产监管中心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各种台账一式两份,村委会和乡镇村集体资产监管中心各保管一份,每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盘点,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健全机制,监督农村三资管理。一是继续推行村务公开。茶陵县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一月公布一次,资源、资产处置情况全过程公开,重大情况随时公开,确保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二是大力推行民主决策。按照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的要求,凡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减少和杜绝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发生,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三是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坚持和完善农村日常财务的定期审计,每年对村级财务进行抽查审计。2008年,茶陵县结合乡镇村级班子换届,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各村认真开展和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监察、经管、审计等职能部门组成5个审计小组,对财务管理混乱,群众意见较多的5个村,及时进行审计,提出审计建议17条,进一步规范管理。2008年4月份,审计小组在审计县八团乡大英村财务时发现:2005年上半年,该村书记、主任考虑村帐乡代管,今后村里用钱不方便,安排村会计与出纳从村财务帐上提出5万元放在帐外,用于帐外循环,达3年之久。之后,审计小组及时将该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察局调查处理。
严肃纪律,查处三资违纪案件。茶陵县纪委把乡镇分成4个片,实行县纪委常委分片指导乡镇办案,充分发挥乡镇纪委作用。一方面,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着重查处以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涉农的各项补贴补助的案件,严肃查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