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茶陵县下发《关于清理党政干部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兼职兼酬和违规发放领取奖金补贴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政干部重点工程建设中兼职兼酬和违规发放领取奖金补贴清理工作。
2008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源头预防重点工程中腐败现象的滋生,该县纪委监察局下发文件,制定方案,确保重点工程建设中党政干部兼职兼酬和违规发放领取奖金补贴清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明确清理范围。对全县党政干部,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所属职能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在职干部,从2006年和2007年在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兼职兼酬和违规发放领取奖金补贴问题进行清理。二是明确清理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党政干部2006年以来兼职兼酬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先由个人如实填写《全县党政干部兼职兼酬情况登记表》,然后由单位对个人填报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全县党政干部兼职兼酬情况统计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县纪委纠风室。清理整顿阶段,要求各单位对违反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津补贴发放规定,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各项津贴补贴及各类奖金,一律进行清退,统一上交县纪委。核查整顿阶段,县纪委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清退情况进行核查,对瞒报谎报,不主动清退违规领取的津贴补贴奖金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督促有关部门结合茶陵实际研究制定重点工程建设奖金监督管理制度,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反弹。三是严格清理要求。要求各单位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实行清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专门人员开展清理。同时,必须如实填报清理情况,对党政干部兼职兼酬没有进行清理登记、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将依照有关党纪条规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目前,清理工作正紧张有序的进行,各单位积极贯彻清理工作文件精神,无消极懈怠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