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2年清理63户公职人员城区违规购地建房

时间:2008-06-27 08:35: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2007年以来,茶陵县加大私人特别是公职人员城区范围内违规购地建房清理整治力度。截止目前,共清理出私人城区范围内违规购地建房427户,其中公职人员63户。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该县城区私人购地建房情况严峻,严重了滞缓城市规划发展。为提升茶陵城市品位,捍卫国土、规划等部门法律权威,该县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城区范围内私人违规建房整治力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建设、规划、国土等职能部门,成立茶陵县城区范围违法违规购地建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茶陵县城区范围违法违规购地建房清理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明确清理范围。对县域所有单位和个人于2005年1月后,在县城总体规划图规划范围内,私自向行政村(社区)、组和个人违规购地建房,擅自改变规划、改变用地性质建房,乱占乱建、侵占公共用地建房行为进行清理。此外,对严重违规购地、占地建房行为,时间可往前伸。
  
  三是严格职责分工。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原则,对2007年上半年初步核实的问题,属未办理规划手续和违反规划建房的,由建设、规划部门牵头负责清理;办理了规划建房手续,但未办理用地手续和村组私下出让土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清理;未办任何手续建房的,由建设、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共同清理;未办理规划、国土审批手续但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由房产局负责清理;城关、下东和思聪等乡镇按行政区域对照清理内容进行清理。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县纪委监察局派专人对各单位清理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并严肃清理工作纪律。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自查自纠的村(社区)、组,追究负责人责任;对国家公职人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从严查处;对在清理工作期间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擅自批地营建私房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目前,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展开清理工作,对已清理出的427户违规购地建房户,各部门正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