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本地报纸
地方文献信息平台
Search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芦淞区政务公开情况汇报
时间:2007-12-28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推行政务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我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政务公开领导班子,制定了《株洲市芦淞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内容、各部门职责和考核办法,通过丰富的载体,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自2001年我区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来,先后5次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但规格和参与单位从没降低和减少。乡、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直机关各部门也先后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并在村、社区建立了村(居)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确保了政务公开的实施。2003年区政府出台《株洲市芦淞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明确职责,督促指导各乡、办、区直各部门建立健全了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形成从指导、实施、监督、评估到考核的良好政务公开机制,较好的推进了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政务公开形式丰富,内容全面,特色鲜明我们始终认为搞好政务公开就是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影响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点问题和行政工作中最容易滋生腐败的问题通过丰富的公开载体实行公开,并明确了公开的重点事项、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今年以来,我们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丰富了政务公开载体。1、在区务方面:我区在新行政中心大院区委楼、政府楼及政务大厅共安装了4块大led显示屏,组建了政府门户网站,并不定期的开展征求意见会、质询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2、在乡、办政务及村(居)务方面:各乡、办事处都设有办事大厅,运转规范、功能完善,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并通过乡、办及村、社区设有的固定政务、村(居)务公开栏、民主听证会、广播等多种形式展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政务公开内容全面、特色鲜明。1、区政府本级的政务公开。对区政府的重大决策、政府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目标和执行情况、社会公益事业、政府财政预决算、大额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情况、政府采购情况通过电子屏幕、政府门户网络进行公示及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会、质询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增加工作透明度。2、与项目建设相结合。会同区监察局开展重点项目效能监察,认真分析、梳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困难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以《芦淞政务》在全区刊发。3、突出抓好掌握人、财、物的实权部门,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公共管理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的公开。着重抓好了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的公务员录用、公开招聘、轮岗交流等工作情况的公开;区城乡建设局在道路美化、亮化过程中的热点工作的情况公开;区卫生防疫收费工作的公开。4、继续立足市场区的特色,抓好了市场的政务公开,特别是“五统一”管理工作。全面对中国城华丽、银谷、天雅等市场、推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税费政策、统一执法检查、统一广告宣传”,同时还对各市场的工作程序和税费标准进行公开,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优化了经济环境。5、抓好了乡、办政务及村(居)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乡、办及村(居)务公开的内容,及各项公开制度,充实了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村民关心的内容,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及时、真实、全面。6、抓好了政务中心建设。区政务中心于2006年10月建成并启用,总占地面积450㎡,启用一年来,严格按照减少审批、简化审批、规范审批、监督审批的原则,先后有民政、城建、城管、劳动、卫生、文体等9个部门入驻,开办了婚姻登记、临时破占城市道路审批、渣余土运输审批、各类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卫生执业资格许可、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资格审查等逾30项各类公共管理审批和便民利民登记,为投资者及群众提供优良、快捷的服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7、抓好了会计核算中心建设。会计核算中心通过会计核算人员的日常监督、严格审核,做到了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堵住了管理体制上的漏洞,有效地遏制了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监督有力,成效明显政务公开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一是根据《湖南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办法》、《湖南省政务公开考核和追究办法(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株洲市芦淞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把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列为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制和干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区委,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在监督方面,严格对各单位公开的内容和事项的审核把关,责任到人,凡需公开的内容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在村(居)务公开方面,则需根据公开内容分别由村(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才能进行公开,确保了政务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及规范性。三是积极与人大、政协和纪检监督部门一道,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力度,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监督窗口和监督信箱,政务领导小组还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检查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问题。通过一系列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应该说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几年来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已经显示出其应有的成效,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虽然我区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有一定成绩,但和上级要求相比,和兄弟县(市)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一定根据自己的实际,坚持标准,精心部署,多出经验,多出典型,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出新贡献。
上一篇:
芦淞区"关爱儿童"献爱心在行动
下一篇:
芦淞政务(200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