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6案6人实行刑事和解

时间:2007-11-16 06:12: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宽严相济 教惩结合

  日前,故意杀人嫌犯刘某被茶陵县公安局提请逮捕,该县检察院依法作出批捕决定。而造成一人死亡、负交通事故全责的嫌犯陈某却被该县检察院依法实行不起诉。处理结果的巨大差异,体现了该县检察机关 “宽严相济、教惩结合”的办案原则。

    近年来,该县检察机关积极贯彻 “宽严相济、刑事和解”的刑事司法政策,把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对被害人要求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或同意和解的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该县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办案。今年2月,陈某驾驶机动车为避让一只猫导致车辆失控,将正常步行的吴某撞倒,吴某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勘查,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陈某投案自首,且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受害人家属请求不予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该检察院遂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今年以来,该检察院共审查批捕案件140件27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24件23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1件313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163件257人,共有6案6人实现刑事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