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茶陵县针对过去矿产开采市场滥采乱挖现象严重,制定出台了《茶陵县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工作制度》,有效促进了该县采矿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切实规范了采矿市场秩序。
该《制度》分为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控制指标、竞标原则等主要内容。严格规定采矿权出让必须经过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采矿权招拍挂方案编制、文书制作、招投标人资格等。严格控制采矿指标,新设采矿权必须符合该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严格按照年度计划控制采矿权数量,对不符合总体规划的,不设置采矿权。严格按照竞标原则进行出让,一般以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且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的成交;挂牌期限内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的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挂牌价为起价进行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挂牌成交的,要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截至目前,已审批9宗采矿权,成功出让5宗,依法取缔无证开采厂家4家,规范9家公司开采行为,没收4台铲车、2台挖机,炸毁洞子50余个,对2家滥采乱挖公司给予了行政处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该县采矿市场井然有序,再没有因采矿无序而发生群体性治安案件和集体上访、越级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