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茶陵县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该《办法》分八章共36条,主要内容包括财务管理体制、财务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收支管理、民主理财与审计监督和档案管理等,从六个方面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一是明确管理机构。要求全县各乡镇设立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受村民委员会委托,代管村级资金、财务。村设报帐员1名或助理会计1名,乡镇村会计代理中心设主任、会计各1名。二是严格财务预算。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编好年度财务预算,报乡镇备案,同时,对照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对超预算支出行为及时制止,并作出相关处理。三是加强资产管理。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取消村级自设资金结算帐户,其现金收入全部缴入村会计代理中心设立的村级结算专户。村级收入当日缴存,按时入帐,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确保集体资金的安全和完整。对村集体资产经营承包、村级工程建设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公开招标制度。同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按使用分类登记管理。对国家给农民的补贴、救济款物和社会捐赠,实行专帐管理,按规定发放到户。四是严格收支管理。要求现金收入必须全额缴存村级结算专户,下拨资金必须通过转账的方式拨入该村结算专户。现金开支按照报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一律先批准后实施。所有支出实行“三签一审一公开”制度,同时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实行“计划控制,以收定支,分类管理,包干使用”。五是强化理财监督。要求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成立村民理财小组,参与制定本村的财务收支计划和村级财务管理,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规定村财务必须接受经管部门的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坚持五年一轮审。同时,搞好村财务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强化财务监督。六是规范档案管理。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会计代理中心统一使用规范化的账簿、表格、票据进行会计核算。村会计代理中心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经济合同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档案,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