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制定党外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长远规划

时间:2007-07-13 11:56: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株洲市茶陵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茶陵县2007―2010年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规划》,将各部门、各类别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目标逐单位、逐年度进行分解,《规划》明确规定,到2010年:乡镇政府领导班子至少配备一名党外干部,配备率达100%,其中担任正职的党外干部原则上1至2名;县政府工作部门(除明确规定不安排党外干部的部门外)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不少于15名,担任正科级单位正职的不少于1人;县法院、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各配备一名党外干部;县人大的办公室和专门委员会配备1至2名党外专职干部;县政协的办公室和专门委员会配备1至2名党外专职干部;县工商联配备党外专职干部1至2名,其中会长必须是党外干部,副会长1名;县属中学领导班子党外专职干部至少4名,配备率达100%;县属医院领导班子中党外专职干部至少3名,配备率达100%;党外人大代表原则上要占35%,党外人大常委原则上要占30%;党外政协委员原则上要占60%,党外政协常委原则上要占65%。
  
  根据《规划》选配目标,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牵头,人事、教育、卫生等部门参加,开展党外人才普查工作,按照“一职二备”原则,分层次分类别建立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规划》明确: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要掌握用作政治安排的党外代表人士后备人选80至100名,年龄以35岁左右为主体;用作实职安排的党外科级后备干部50至100名,年龄以30岁左右为主体,形成合理的结构和年龄梯次。
  
  《规划》同时还对党外干部的提名推荐、考察、任免、调动、交流、教育培训、入党等事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共同制定计划、共同物色选拔、共同培养教育、共同考察人选、共同讨论研究、共同督促检查”的“六共同”的党外干部工作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