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妹走投无路 志愿者倾力助援

时间:2006-08-01 09:23:00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2006年7月28日下午,一位年约17岁左右的外地女孩来到茶陵县法律援助中心,长哭不止。原来她是四川省合江县人,叫赵某,今年17岁,于2005年在广东打工时认识茶陵县桃坑乡吴某。认识不久,两人即同居并怀孕,且于2006年2月回茶陵生下一个女婴。吴某嫌生下一个女孩,再加上两人彼此性格不合,常为琐事打打闹闹,两人感情迅速恶化。7月27日晚上,俩人又因小事争吵,吴某即将赵某赶出家门,让她回四川。她身无分文,走投无路,只好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情况特殊,如按正常程序办理无法及时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于是特事特办,当即指派法律援助志愿者县妇联的吴琼屏同志、县司法局的苏小龙、曾治国同志承办此案。工作人员顶着炎炎烈日步行10余里小路与赵某一起来到吴某家进行调处。通过法制宣传和耐心细致的工作,赵某、吴某认识到了非法同居、非法生育的错误行为。最后在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是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二是非婚生女由吴某抚养,并独立承担抚养费;三是由吴某补助赵某1000元回家的路费。
  调解结束,赵某感激涕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