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统计“四五”普法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过各省(区、市)统计局的推荐,最近,株洲市统计局等207个单位被国家统计局授予“2001―2005年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按照国家和省、市统计局印发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我市统计系统自2001年起深入开展了为期五年的统计“四五”普法活动。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法制工作者紧紧围绕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密切联系统计工作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圆满完成了统计“四五”普法的各项任务,有力地促进了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统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水平,改善了统计工作的外部环境,保障了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了显著成效。